【地評線】荔枝網評:法治護航,吹響民營經濟發展“沖鋒號”
特約評論員/劉鑫
立良法、促善治、謀發展。
近日,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作為一部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法律,草案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一系列明確要求,能夠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營造有利于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民營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重要力量。回溯過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在國內生產總值、技術創新成果、勞動就業等方面發揮巨大作用,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創新和創業的重要基礎。有關數據顯示,2012年至2023年,民營企業占全國企業總量由79.4%提高至92.3%,達5300余萬戶;個體工商戶由4000余萬戶增加至1.24億戶;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超過5500萬戶。民營經濟發展之優、規模之大,可見一斑。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重要舉措上升為法律規范,對于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黨和國家重視民營經濟的持續加碼舉措。尤其是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不確定、難預料因素顯著增多,一些民營企業仍面臨各種困難和挑戰。只有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排憂解難,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變壓力為動力,才能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縱觀草案內容,從多個“第一”給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到設立專章強化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再到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民營經濟投資融資環境等等,一系列務實內容、有力舉措,能夠穩定民營企業家發展預期,消除疑慮困惑,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系統工程,涉及范圍廣、政策鏈條長、工作環節多,必須靶向施策、多措并舉、協同發力。一方面,要壓實部門責任,著眼于統籌協調、綜合施策、促進發展職責,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另一方面,要用好調查研究“傳家寶”,建立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積極回應各方關切,深入了解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苗頭性、傾向性和潛在性問題,幫助解決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同時,廣大民營企業家要厚植家國情懷,秉承“商以誠為德,人以信為本”理念,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爭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社會典范,努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開辟更加廣闊的空間。
法治是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最有效的“定心丸”。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放眼未來,越是任務艱巨、挑戰嚴峻,越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以此次制定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為契機,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有務實政策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只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定能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在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道路上肩負更大使命、承擔更重責任、發揮更大作用。(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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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龔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