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使用政策進一步優化
有四個變化,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金山網訊 近日,市公積金中心出臺《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對相關政策進行優化調整。此次變化涉及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取消首次“商轉公貸款”貼息業務、延續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明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未實物配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四方面。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鎮江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需要注意的是,改善型住宅、綠色建筑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不疊加享受。
市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工作人員蔡心怡介紹,2025年1月1日起,原先可貸80萬元的職工家庭購買符合改善型住宅認定標準的新建商品房時,若同時符合人才(最高可上浮50%)、多子女(在最高可貸款額度基礎上提高20萬元)等政策,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達164萬元(80×1.5×1.2+20=164萬元)。
“該政策適用于向開發企業購買新建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改善型住宅的認定依據為住建部門對‘改善型住宅’的相關認定或評價結果。”蔡心怡說。
鎮江市還進一步暢通“商轉公貸款”渠道。政策優化后,2023年1月1日(不含)前辦理的商業住房貸款,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可直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取消首次“商轉公貸款”貼息業務。
蔡心怡對此進一步解讀:“職工家庭2023年1月1日(不含)前辦理商業住房貸款,按原政策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需先辦理貼息業務,待一年貼息期滿后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此次政策調整后,符合‘商轉公貸款’條件的職工可直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需要提醒的是,2023年1月1日(含)后辦理商業住房貸款的,仍然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同時,鎮江市延續實施《關于優化調整鎮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中“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兩項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最高為50萬元,家庭最高為80萬元;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為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為30%。
此次政策變化進一步明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未實物配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按現行鎮江市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標準,已婚多孩家庭每月最高租房提取額度為2600元。假設某未實物配租家庭于2025年3月已領取租房補貼5000元,則該家庭12個月租房可提取公積金額度為26200元(2600×12-5000=26200元),累計提取金額達上限后,2026年3月方可再次提取。”蔡心怡說。
今年以來,市公積金中心出臺了一系列惠企惠民的政策,切實為公積金繳存職工帶來了實惠與便利。隨著公積金政策不斷優化,市民安居更有保障。1-11月,全市提取公積金54.72億元,涉房消費提取占比76.66%;共向6365戶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24.9億元;發放各類貼息金額0.17億元,貼息涉及貸款3.94億元。
市公積金中心將繼續以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為目標,結合鎮江市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不斷優化調整公積金各項惠民政策,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記者 單杉 通訊員 唐曉薇)
責任編輯:彭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