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護營商有尺度亦有溫度
先予執行,為企業保住100余萬元
金山網訊 一則司法裁定為企業保住100余萬元?這并非夸張之辭,而是丹陽法院日前召開的“法助鄉村振興”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一則典型案例。法院干警果斷運用先予執行、審執聯合程序,幫助一家大型汽配生產企業恢復正常生產,避免該公司給付100余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據丹陽法院丹北法庭庭長姜蔚介紹,甲公司是本市一家大型汽車配件生產企業,與乙公司于2020年簽訂委托加工協議,約定乙公司使用甲公司的模具加工制作汽車配件。今年7月,兩公司簽訂了清賬協議,并終止合作,協議約定乙公司分3批向甲公司返還模具,甲公司分3期向乙公司支付相應加工費。雙方履行首期義務之后,乙公司明確表達了不再按照清賬協議履行后續義務,并要求重新簽訂協議。
然而,甲公司與理想、三一重工、江淮、上汽大通等國內知名企業存續汽車配件的供應關系,乙公司的行為將導致甲公司無法按約向主機廠交付產品,甲公司因此面臨100余萬元的違約賠償,甚至存在被主機廠移出供應商名錄的風險。甲公司無奈向丹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立即按約返還模具。
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審查了甲公司的各項證據材料,在確定其申請符合法定程序并足額繳納保證金之后,迅速果斷作出先予執行的司法裁定,同時將案件移交丹陽法院執行局。執行局及時立案并快速組織干警至乙公司強制執行,督促乙公司依法配合執行。最終,懾于法律后果,乙公司將模具移交給甲公司。甲公司得以迅速恢復生產,向主機廠交付產品未受影響。
辦好一個案件,服務一方企業。據了解,丹北法庭轄區企業達8000余家,其中丹北鎮被譽為“中國五金工具之鄉”,五金工具產值占全國的三分之一。轄區的汽車零部件產業集群是全國重要的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之一。今年1-11月,丹北法庭審限內結案率97.16%,平均結案時間71.59天,調解率24.34%。對于涉企案件,丹北法庭堅持“調解優先、判調結合”的原則,兼顧法律的尺度和溫度,急企業之所急。法庭內還設有五金工具及汽車零部件調解室,為涉及轄區特色產業的糾紛案件提供當事人協商調解的良好環境。(符向軍 記者 翟進)
責任編輯: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