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創新人大國有資產監督模式 守護人民群眾的共同“家底”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增強各有關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鄉鎮國有和集體資產關乎鄉村振興,強化對國有和集體資產情況的監督,是人大依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和使命責任。鎮江人大會同丹陽人大,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新人大監督模式,率先將國有和集體資產報告制度延伸至鄉鎮,打通人大國有資產監督的“最后一公里”,在推動鄉鎮政府規范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首先,國有資產為全民共有,讓人民監督公有財產。我國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決定,國有資產為全民共有,一切國家財產屬于全體人民。但是在基層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一種“基層悖論”,基層群眾十分關心國有資產管理狀況,但是越到基層反而監管越不到位。這種制度供給與群眾需求的錯位嚴重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大大降低了基層群眾對“共同財富”“共同家底”的認同感和獲得感。鄉鎮人大作為最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與群眾靠得最近、貼得最緊,是黨和國家聯系基層群眾的最廣泛、最深入、最真實的民主渠道,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保障。對此,鄉鎮人大應當發揮出更加積極能動的作用,加強對國有和集體資產情況的監督,依法守護好人民群眾的共同“家底”。鎮江人大會同丹陽人大積極探索,率先將人大監督國有資產延伸到鄉鎮一級,在全市范圍內建立鄉鎮人民政府向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這項制度的實施既激活了基層民主“動能”,更為鎮村經濟發展“補能”。
其次,加強人大對同級政府的監督,讓政府當好“守夜人”。經濟學中強調的“守夜人”概念,是指政府憑借公眾賦予的強制力為社會和市場“守夜”,提供法治、秩序、保護等公共服務,做好保駕護航工作。當好“守夜人”,就是既要把該放的權力放開放到位,又要把該管的事務管住管到位。監督鄉鎮政府落實好對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是鄉鎮人大監督的重點環節。一方面,基層政府主動接受人民監督,認真履行報告義務。要督促政府進一步摸清國有資產家底,及時掌握各項國有資產存量、結構、變動等情況,定期向人大報告。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制度,充實管理力量。要督促政府出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單位的管理職責,使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人大和政府相互理解、密切配合,監督與行政同頻共振、互促互進,推動鎮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流程更清晰、規范更明確、監督更透明。
再次,健全完善資產管理監督機制,暢通人大監督“最后一公里”。積極探索將人大監督打通至鄉鎮一級,完善資產管理監督機制,推動人民“家產”真正為民所有、為民所用。一要注重協同聯動,凝聚資產管理監督合力。實現從“單一型”監督擴展延伸為“多部門”的協同監督,形成監督合力,充分調動人大代表參與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對村集體資產的監督。二要創新技術賦能,優化資產管理監督方式。要綜合運用執法檢查、工作評議、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鄉鎮資產的動態化和全過程監管。要結合數字技術和融媒體技術,利用新技術賦能鎮人大監督鎮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創新。三要完善考核機制,提升資產管理監督實效。建立監督評價模型,探索開展專項績效評價,完善評價體系和方法,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質量和監督實效,促進管理公開透明、資產規范運作,共同推動人大監督鄉鎮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走深走實,有力服務保障鄉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者: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南京財經大學基地研究員 楊榮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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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龔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