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評線】荔枝網評:弘揚憲法精神,夯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根基”
特約評論員/劉鑫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
今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憲法宣傳周”,主題為“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江蘇淮安,當地創造性推出法治非遺展、法治糖畫、法治國潮游戲等活動,讓廣大市民潛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在安徽滁州,相關部門利用“報、網、端、微、屏”等媒體作用,綜合公交車站臺、工地圍擋、商鋪門頭店招等平臺,進一步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主題活動,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夯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根基”。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從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加強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從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到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有效實施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各項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充分發揮,憲法實踐更加豐富生動。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黨全社會憲法意識明顯提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果豐碩,“法治中國”壯美畫卷正在神州大地徐徐鋪展。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制定和實施憲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也是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戰略部署,提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伴而生,改革意味著“破”和“變”,而法治意味著“立”和“定”,二者是辯證統一的有機整體。法治的實現離不開改革的推動、事業的發展,改革的深化、事業的前進也必然要求法治的護航。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期,任務越繁重、情況越復雜,越需要堅定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保障。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放眼未來,必須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憲法的生命力和執行力并非刻在大理石碑上,也不記錄于文本典籍中,而體現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各個環節,實施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方方面面。于國家而言,要始終敬畏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堅持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系統推進,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于公民而言,要樹立憲法意識、培養法治思維,主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愛護憲法,把憲法精神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努力成為“根本大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遵道而行,但到半途須努力;會心不遠,要登絕頂莫辭勞。新征程上,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的重要論述,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自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嶄新篇章,在“法治軌道”上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事業矢志向前推進。(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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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龔逍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