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顯成效 立竿見影促和解?
金山網訊 民生小事事關國之大者。日前,揚中法院發布一則典型案例,提醒公眾敬畏司法權威,及時履行生效裁判文書,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
某企業與陳某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中,因陳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某企業向揚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揚中法院查封扣押了被執行人陳某某的相關財產,但被執行人躲藏外地,拒不配合,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進行執行懸賞,法院依法審核并面向全社會發布執行懸賞令。
2024年9月,揚中法院執行110接到線索舉報電話,反映被執行人陳某某在上海市某小區內出現,執行干警隨即出警,并確定了被執行人住處。為防止陳某某再次躲逃,執行干警在其樓下蹲守一夜,次日清晨成功控制了被執行人。執行干警對陳某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嚴重后果。被執行人最終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積極配合相關資產處置工作,并當面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
據了解,懸賞執行是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一個重要“補缺”舉措,發布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的懸賞公告,對隱藏、轉移財產的被執行人來說往往會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有助于遏制其逃債行為,促使其積極主動履行債務。(楊國棟 記者 董禮)
責任編輯:董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