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臺實施意見 綜合施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金山網訊 為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改革和發展,優化建筑業產業結構,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近日,鎮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
市住建局建筑市場監管處四級調研員鮑習文介紹,《意見》針對鎮江建筑業面臨的旗艦型企業偏少、產業結構不合理、工業化水平較低等問題,提出5個部分16條舉措。
優化建筑產業結構。支持建筑業企業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各地、各部門在年度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中應明確一定比例的項目和標段,支持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投標。促進建筑業與房地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建筑業企業參與房地產項目施工總承包。
提升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建立建筑業企業日常聯系服務制度,協助解決企業在市場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建立在鎮央企、國有企業、市內優勢企業與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結對聯合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全力支持企業搶抓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機遇。
創新建筑建造方式。大力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發揮政府投資工程創新示范引領作用,打造一批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完善綠色建造產業鏈,培育一批具有綠色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勘察設計、建筑施工、信息技術等配套企業。
優化建筑行業營商環境。深化招標投標改革,落實招標人的主體責任,推進“評定分離制度”和“招標人評標準備制度”,優化施工招標評標辦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建設單位執行工程預付款、工資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建筑市場監管機制,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加大支持服務力度。金融機構要持續優化企業融資環境,鼓勵金融機構適當放寬擔保要求,幫助建筑業企業化解金融風險。積極推行以銀行保函、保險機構保險為主的工程擔保制度。對在產值提升、外埠市場開拓、資質晉升、項目創優、科技進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企業進行獎勵。各級政府要統籌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將建筑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制定落實扶持建筑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
《意見》制定過程中,鎮江充分考慮本地實際,體現了鎮江特色:促進建筑業與房地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市內建筑業企業參與房地產項目施工總承包;全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主管預算單位要統籌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深化招標投標改革,改變單一價格競爭模式,倡導優質優價等。
“建筑業是我市重要的支柱產業和富民產業,在推進城市化和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市住建局二級調研員施仁新表示,《意見》的出臺,秉承房地產業和建筑業“兩翼齊飛”的宗旨,對于提振鎮江建筑行業發展信心、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建筑業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鎮江建筑業發展的現代化水平,有著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 (李溟 記者 方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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