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評線】交匯點評|修訂安全標準,更需“修訂”安全意識
近日,媒體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等多部門,對最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公開征求意見。
新的標準不僅要求提高了防火阻燃性能,還防范非法改裝行為,從技術根源上杜絕改裝車,與此同時還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增加了北斗定位、實時通信功能。此外,為了提升產品實用性,將使用鉛蓄電池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kg放寬至63kg,并且不再強制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不難看出正在征求意見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其修訂的目的都是希望電動自行車從生產、銷售、行駛等各個環節能確保電動自行車更安全,更可靠。
如何確保?除了修訂的安全標準通過之后,需進行強力監管,不能讓新的標準淪為“紙面標準”,更為關鍵的還是要“修訂”駕駛人的安全意識。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像機動車駕駛員需要經過相關安全、駕培等專業的訓練、考試,可謂“上車”門檻極低,這就導致其行駛過程中對安全知識的了解和安全意識相對薄弱,處理緊急情況的應對方法與措施也相對較弱,所以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培訓也應該相應加強。
此外,消費者也應該從購買端開始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因為圖便宜,或者僅關注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而購買一些資質不足、品控不佳的車輛。此外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或電池配件的時候,也要盡量選擇原廠和有資質的大廠配件,杜絕因使用一些不達標的小配件帶來的大隱患。
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標修訂,規范了行業市場,有助于減少因超速、改裝等帶來的安全隱患。但保障安全的關鍵還在駕駛者本人,視安全如泰山,依規購買,依法騎行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庭和他人負責。在如今電動自行車普及率極高的情況下,駕駛人把速度降下來,把安全意識提上來,才是穩穩的幸福。(范杰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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