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1.5萬元!鼓勵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自2021年4月有獎舉報上線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共收到舉報98件,經核實納入有獎舉報的共15件,發放獎勵金額17500元,其中金額最大的獎勵金額為10500元。
2021年4月15日,有獎舉報系統接到群眾舉報:辛豐鎮辛豐村某玻璃纖維加工廠存在污染問題。根據舉報線索,鎮江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4月19日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發現,該企業現場破碎工段、熔融工段等無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水、廢氣均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生產狀況雜亂、差。丹徒生態環境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給予處罰。舉報人獲得處罰金額的5%作為獎勵。
2021年5月,市生態環境局接群眾投訴:丹徒區某公司無環評手續、廢氣直排問題。鎮江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5月10日進行現場調查。
經查,該企業正在生產現場無廢氣收集、治理設施,且無相關環保手續。丹徒生態環境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經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舉報內容屬實,同意給予舉報人500元的獎勵。
今年1月,為進一步鼓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了《鎮江市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的若干規定》。對于經查明屬實的舉報線索,給予舉報人最低 50 元,最高 1.5 萬元的獎勵。
針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市民可通過鎮江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sthj.zhenjiang.gov.cn/)有獎舉報專欄;信函、來訪舉報;其他途徑實名舉報。(全媒體記者 單杉 通訊員 李媛 )
責任編輯:耿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