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梯“上保險”,為乘梯安全護航
近日,福建福州某小區電梯發生故障,一名13歲男孩在自救過程中墜落身亡;成都電瓶車電梯內燃爆,電梯內5人不同程度受傷。這些事件,再次將大眾的目光聚焦于“電梯安全”這一話題。
隨著城市高度越來越高,電梯也成為了日常生活中重要出行工具,電梯安全也與生活息息相關。除了乘梯人合規使用電梯外,給電梯“上保險”,也是保障乘梯人出行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記者從我市保險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推出電梯責任險,并在大力推廣中,力爭為城市中的每一臺電梯都“上保險”。
電梯責任險保得挺全
此前,“南京電梯被困30分鐘可獲賠200元”的新聞一度上了微博熱搜,網友紛紛點贊這項保險創新舉措。今年上半年以來,電梯責任保險在全國遍地開花,以地區為單位的電梯責任保險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大力推動下,已經覆蓋到當地的主要電梯場所。
記者從我市一家保險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也在大力推行電梯責任險,保障范圍大到事故死亡/傷殘賠償,小到困梯精神撫慰金等,可以說保得較為全面。相關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電梯責任險的保障范圍既保障了乘梯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也保障了電梯維保人員的安全,同時對發生電梯事故后,后續產生的相關法律及施救費用也有一定程度的覆蓋。
記者注意到,除了困梯精神撫慰金、電梯事故賠償外,因滯留導致延誤乘坐飛機、火車、汽車、輪船的,每人賠償實際改簽或退票損失費用的2倍;每次事故每人滯留責任限額5萬元;每部電梯每次事故及累計滯留責任限額10萬元。此外,保險中還有一條:電梯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寵物意外死亡,本保單項下負責賠償,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以人民幣1000元為限。這就意味著,如果這部電梯投保了電梯責任險,遇到困梯事故,對乘梯人的出行造成影響,乘梯人員無需再為誰來為改簽、退票費用買單而發愁了,損失將由保險公司承擔。“這也算是給乘梯人吃了一顆定心丸了。”有市民如是說。
讓乘梯人有一份保障
“我們年紀大了,爬樓梯也爬不動,但是聽到身邊人講那些電梯事故,又害怕坐電梯。”市民陳大爺表示,因為現在家住六樓,子女就想給他換套房,但是考慮到近年來電梯事故頻發,他也有所顧忌,“如果說電梯和車子一樣也有保險,那也可以讓乘梯人能有一份保障。”
市民袁先生則表示,給電梯“上保險”是趨勢,但是如果保險和維保能進一步掛鉤,通過保險去督促維保單位認真維保,督促電梯使用者正確使用電梯,那就更好了。“如果能像汽車保險一樣,保費和汽車狀態掛鉤,如果涉及違規使用有相應的免責條款,這樣也能進一步督促大家正確合理地使用電梯,保障乘梯安全。”他說。
據了解,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清晰時,經常導致電梯安全管理、維修保養等無法及時落實,發生事故后經常發生推諉,傷亡事故賠付不及時。同時,維修保養市場低價惡性競爭,易導致維保不規范、救援不及時。更加繁瑣的是,電梯出現安全隱患后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程序復雜、過程漫長,業主意見很難達成一致,拆遷安置房、房改房等沒有繳納維修基金的電梯遇到問題則更加難以說清。推行電梯安全責任險,將能很好地分散和轉移風險,增強賠付能力,保障發生事故時能順利開展賠付等善后事宜。
相關業內人士表示,在電梯領域引入商業保險手段,能夠加速事故發生后的責任劃分,避免權責不明、相互推諉扯皮的情況發生,保障電梯乘客及時獲得賠償和救助,也為電梯產權方或運營方分散了風險。同時,給電梯“上保險”也是引入社會資源參與電梯安全保障和監督的有效措施。
鼓勵家用電梯購買責任險
相關業內人士介紹,電梯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管理的電梯在運行期間造成乘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的經濟賠償責任。辦公樓、商場、企業、學校等場所電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經營人都可以根據需求進行投保。
據了解,按照用途不同,電梯可以分為乘客電梯、病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貨梯等。電梯作為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在投保人投保了財產基本險或財產綜合保險后,僅僅得到了財產方面的保障,而因電梯運行中給他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引起的責任風險,則無法得到轉移。
電梯責任險正是為了解除電梯所有者和乘梯人的后顧之憂而推出的保險產品。相關業內人士表示,今年1月1日起,《鎮江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也推行電梯責任險。
劉小姐最近在裝修家里的聯排別墅,她在考慮裝一臺電梯,“我已經買了家財險,但是家財險里沒有包含電梯,不知道家用電梯是否能夠買份保險?”劉小姐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我們目前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電梯責任險,目標就是做到全覆蓋,對于普通家用電梯,我們也是鼓勵購買電梯責任險的。”相關業內人士說,“目前保費都是固定的,但是保障范圍還是比較全面的。”記者了解到,電梯責任險的保費為84元/梯/年,累計賠償限額為1200萬元。“這樣的費用和累計賠償限額,這么看來電梯責任險還是性價比比較高的。”相關業內人士說。(單杉)
責任編輯:包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