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 新作為 新篇章】東海法院司法建議被教育部采納 中小學將增加游泳等生活技能培訓
【連網】(記者 肖婷婷 通訊員 李健 陳珍珍)筆者昨日獲悉,連云港東海縣法院于日前收到了國家教育部有關司法建議反饋意見的函,確認采納東海法院《關于增加中小學生游泳等生存技能培訓的司法建議》(東法〔2018〕4號)。
2018年夏,東海縣人民法院對近5年受理的全縣中小學生因不會游泳溺水身亡引發的民事賠償糾紛進行統計分析,發現每年都有此類悲劇發生,進而又在全國范圍收集整理此類案件數據,發現全國每年因溺水身亡的人數達5.7萬人左右,中小學生占65%,給國家和有關家庭造成人才的重大損失和無限的悲傷。分析認為悲劇產生的眾多原因中,關鍵是學生缺乏游泳等生存技能培訓和自我保護意識、應急處理能力。為避免和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東海法院建議借鑒澳大利亞、日本、美國等小學課程設置,將掌握游泳生存技能納入中小學生的必修課程,同時建立全新教育理念,不僅重視書本知識傳授,而且重視從實際出發,加強學生的生存、生活的技能培訓,提升學生的自身安全保護意識和適應各種生存環境的能力,特別是游泳能力。
針對上述建議,國家教育部在廣泛征求意見和深入研究后向東海法院作出反饋意見: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年版)》《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年版)》對游泳項目學習做了涉及與安排,明確各地區和學校應當從師資隊伍、場地與器材、學生體育基礎等方面的實際出發,選編適宜的教學內容。各地根據新課程標準精神內容,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教育部正在組織修編《中小學建設標準》,擬將室內游泳池作為選配用房納入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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