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 新作為 新篇章】把“不見面審批”品牌擦得更亮 江蘇將這樣做……
交匯點訊 豬年新春伊始,江蘇省審改辦印發通知,對深化“不見面審批”再提具體要求。
2017年以來,江蘇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改革,有力地促進了營商環境優化和全省高質量發展。中辦、國辦向全國推廣復制江蘇“不見面審批”的做法,去年11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稱贊“不見面審批”已成為江蘇的亮麗名片。江蘇省審改辦主任俞軍表示,雖然成績顯著,但少數地方和部門在此項改革中還存在著坐等觀望、重形式輕實效、盲目攀比、被動應付等問題,亟待重視并加以解決。
從這份通知中,交匯點記者看到,江蘇將從細化審批標準、擴大覆蓋面、優化辦事流程等方面深化“不見面審批”改革。
去年,江蘇以標準化為抓手,推進“不見面審批”,不僅出臺《“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還在蘇州市吳江區、相城區等地區開展標準化試點,并將試點經驗向全省推廣。江蘇省審改辦明確要求,今年3月底前,全省普遍完成“不見面審批”標準化工作,即對納入“不見面審批”的每一個事項,在事項公布、實現方式、基本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繳納費用等6個方面,制定統一標準,并在同級政務服務網上公布,讓企業群眾看得懂、走得通、辦得好。
各地、各部門要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擴大“不見面審批”覆蓋面,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常用事項和辦件量大的事項上,突出體現“不見面審批”優勢。法律法規沒有要求必須見面的事項,全部要做到可以“不見面”辦理。法律法規要求見面的,如能通過視頻連線、人臉識別、U盾身份認證等互聯網技術識別當事人的,也要積極推進“不見面審批”。“不見面審批”的清單,應根據審批條件變化、信息化手段升級,進行及時調整。
“不見面審批”事項的辦事流程,要不斷優化。各地、各部門要在減少材料、環節、時間上,繼續下功夫。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解決、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能通過網絡核驗、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批部門應該當場受理,嚴格按照承諾時限辦理。在開辦企業方面,重點開展“互聯網+登記服務”,將涉及企業開辦全流程審批的事項全部“搬上網”;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方面,重點推行不動產登記網上預約、異地可辦、同城通辦、就近辦理;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方面,重點推動多部門“集成窗口”受理、多部門信息共享網絡平臺建設和數字化審圖等便利舉措。
交匯點記者發現,這份通知,既是深化“不見面審批”的沖鋒號角,也是規范改革行為的嚴肅提醒。江蘇省審改辦重申杜絕形式主義——審批部門盡可能提供進行“不見面審批”的條件,但是否采用“不見面”的形式辦理,由企業群眾自主決定。不能刻意追求“不見面審批”辦件率,采取限號等方式,將上門辦事的企業群眾拒之門外。此外,江蘇省審改辦要求,各地、各部門明確監管措施,防止“不見面審批”改革中出現監管真空。
江蘇省審改辦表示,將組織對“不見面審批”的評價工作,聽取企業群眾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不見面審批”工作。對私自設定行政許可、無理由拒絕當事人申請、逾期辦理、強制要求“不見面審批”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交匯點記者 徐冠英 (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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