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貸6.15萬元竟收回20余萬元
一對師徒實施暴力“套路貸”被批捕
金山網訊 徐州籍男子韋某、韋某某,是共同經營小額貸款的“師徒”。兩人在丹陽分別開設公司從事小額放貸行為,通過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逾期還款就進行恐嚇威脅、電棍電擊、雇人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實施暴力“套路貸”。
昨日,丹陽檢方告訴記者,在兩年不到的時間里,他們放貸61500元但竟收回“借款”20余萬元!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丹陽市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韋某、韋某某批準逮捕。
資金不足,為求便捷找上貸款公司
檢方介紹,2016年8月的一天,被害人謝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從事小額貸款生意的韋某。因資金運轉問題,謝先生提出想向韋某借點錢。韋某提出,需有人擔保且自己要對謝先生開的廠進行考察。
隨即,幾人出發去謝先生的廠里。在謝先生廠的辦公室里,韋某向謝先生介紹在自己這里借錢每一萬元錢每21天算3000元錢利息。謝先生表示利息太高,不想借了。但韋某威脅說不借可以,但是要出2000元出車上門費。而如果不給這2000元錢,就找人來坐在廠里讓謝先生沒法經營生產。謝先生身上沒帶錢,如果不借錢肯定不能脫身,于是只得向韋某借款。
偵辦檢察官告訴記者,謝先生向韋某借款兩萬元,實際到賬一萬兩千元。但卻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被要求寫借款四萬元,且每21天為一期,到期日下午兩點之前要還利息,每期利息6000元;超過下午兩點就算“違約”,即要還款四萬元。同時,讓謝先生的朋友陳先生在合同上簽字擔保。
還款期至,欲還款卻不見“債權人”
還款之日很快到來,謝先生東拼西湊湊足本息,在上午十點多的時候聯系韋某談論還款事宜。但韋某遲遲不來,眼看下午兩點將至,謝先生內心焦急,通過電話催促。終于,在下午兩點半的時候,韋某現身。
韋某到場后,就說兩點已過,謝先生卻未還款,已然違約,要謝先生還款四萬元錢。一邊說著,一邊打開手機播放自己毆打其他“債務人”的視頻,對謝先生進行恐嚇。
謝先生內心害怕,默不作聲,韋某又去車上拿了一根電棍,電棍的噼里啪啦聲增強了謝先生的恐懼。無奈,謝先生只得同意三天后還款四萬元,并又簽了一張四萬元的借條,如果三天內不能還款,則要還款八萬!
不堪重負,雪球般債務壓垮“債務人”
3天時間到了,謝先生拿不出四萬元還款。于是,韋某等人對謝先生的車進行了扣押,并逼迫謝先生簽了一份汽車抵押合同。然后,韋某又說謝先生未能在三日內還款四萬元,又違約了,逼謝先生在三天內必須還款八萬元。并且,如果不還他們就去謝先生家中鬧事。
由于謝先生四處籌不到錢,韋某又逼迫擔保人陳先生還款三萬五千元。終于,謝先生不堪重負,向丹陽公安機關報案。
塵埃落定,師徒倆被捉拿歸案
警方接到報案后,開始只是當作民間糾紛處理,但隨著同類事件越來越多,經過初查,警方確認是刑事犯罪而立案偵查,至此本案案發。
檢方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多起“套路貸”的主使者除了韋某之外,還有韋某某。這二人之間竟是“師徒”關系。
檢察官告訴記者,韋某某早先跟著韋某從事小額貸款,后獨立單干。二人作案手法相似,均是虛增債務、故意制造“違約”、威脅逼迫、強制扣車、惡意訴訟、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在兩年不到的時間內,二人實際放貸61500元,但共收回223000元。這其中,還不包括部分未歸還的“借款”。
發稿前,記者獲悉,丹陽市檢察院剛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兩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嘉欣 單健 朱美娜)
責任編輯:包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