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高樓瓷磚脫落 單位張貼免責提醒?


????近期,鎮江多次發生高層建筑物外墻上的瓷磚突然脫落,飛落而下的瓷磚差點傷著底下的行人,砸壞車輛之事也頻頻發生。一起起意外事件,引起了廣大市民對高層建筑物外墻瓷磚安全的擔憂。
????鎮江一單位為應對高層樓房外墻瓷磚脫落,竟在墻面張貼巨幅警示牌,上面寫著“墻體瓷磚脫落請勿停車,如有意外發生后果自負”。在高樓墻體張貼了警示提醒,發生了瓷磚高空脫落導致傷人、物品損壞事件,是否可以免責,市民議論紛紛。
????家住市區壽邱街的夏女士說:“建筑物外墻瓷磚本身屬于建筑物的一部分。對于建筑物傷人事故,法律有相應的規定,損失由建筑物所有人來承擔責任。” 家住南門大街的馬先生則發表了看法:“張貼警示標志固然好,但發生事故,仍無法免責。”在他看來,瓷磚與墻面貼合程度是否緊密,與工人的手藝有關;但不管工人手藝如何高超,瓷磚總有松動。“對于出現瓷磚脫落現象的大廈,相關管理方應該以負責的態度進行檢修,寧可自行將松動的瓷磚打落,讓外墻難看一點,也不應該把隱患留在“頭頂”。”
????對此,筆者咨詢了法律界專業人士,他們告訴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張貼了提醒警示發生事故也不能被免責,屬于單位或者個人的房屋,發生建筑物傷人事件的責任主體很明確,就是由單位或個人承擔責任,如果是小區樓房,出現類似的事件將由所有居民分擔責任。”專業人士最后說。(市民記者 顧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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