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區專項整治餐飲油煙
?金山網訊?廚房油煙是很多家庭頭疼的問題,然而,當大量廚房油煙被直接轉移到室外后,也會給大氣帶來了污染。昨天,記者從京口環保分局了解到,本月起將對轄區內的餐飲業油煙排放進行集中整治,經營者未采取措施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最高將面臨5萬元罰款。
京口區“上宅下鋪”現象多,油煙、噪聲擾民投訴量一直居高不下。記者從京口區環保分局了解到,僅2014年就收到700多件油煙、噪聲擾民的投訴,約占環境信訪總量的30%。“今年1-3月份,我們已經受理了37件次油煙擾民的投訴。”據分局相關負責人劉玲介紹,轄區內龍吟坊一條街、大祥時尚街三期、第一樓街步行街和八佰伴商城等區域,餐飲單位基本能做到油煙凈化處理排放,且排煙口遠離敏感區域,“問題主要集中在老街、老小區無相對獨立的商業活動區域,去年分局曾對南門大街、學府路和山門口街近百家餐飲店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不足30%。”
今年3月1日,《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施行,為餐飲業實施油煙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據介紹,在《條例》施行前,對于餐飲油煙污染行為,環保部門沒有執法權。《條例》的施行賦予環保部門更多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執法權力,如接到油煙污染投訴,環保部門可以直接查處。此外,《條例》還規定,在居民樓新建、擴建排放油煙的餐飲項目,可以責令其關閉,并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在主次干道兩側或居民區從事露天燒烤,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而在《鎮江市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中,也將嚴格治理餐飲排污列入,要求制定餐飲服務業布局規劃,合理布設、調整餐飲經營點,非商用建筑內禁止建設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項目等。
本月起京口環保分局開展專項行動,對轄區內餐飲單位排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并對產生油煙的單位進行登記建檔。劉玲表示,整治中將要求相關經營單位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專門煙囪、煙道排放油煙,油煙排放濃度也應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規定,“對位于城市建成區內的營業面積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飲企業,應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值得注意的是,整治中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超標排放的,屬于環境違法行為,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將依照《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條之規定“飲食服務業經營者未采取措施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李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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